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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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和《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级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郭国侠

副组长:冯鑫永

成 员:吴 刚 黄智科 马志杰 刘冰倩 马小伟

范春兵 施丽芬 郭小汇 王国付 耿军杰

王奎英 丁宪良 张程俊 朱晶晶

二、申请范围

我校在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2023级,符合《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学生,方可申请转专业。

三、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凡按时报到注册取得学校正式学籍后,学业、操行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思想品质优良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休学创业、退役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 (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4.复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时,学校因故调整专业或原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批次(单招、对口、统招)转专业者,单招批次录取不可转入专业:学前教育(师范)、智慧城市管理技术;

2.与转入专业学制不同者;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受过任何违纪处分者;

5.对口招生录取者。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学生向专业辅导员发起转专业申请并提交《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二)转出学院审核

1.转出二级学院于12月12日前完成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主要审核学生是否跨批次,跨学制申请),并提交《xx学院拟转专业(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至学籍科。

2.学籍科于12月13日前对二级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3.转出二级学院汇总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交至学籍科,学籍科分类汇总后交由转入二级学院。

(三)转入学院考核

1.12月18日—28日,拟转入学院应当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决定;考核通过的,在该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2.12月29日前,转入学院统一将签署意见后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xx学院拟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xx学院拟转专业(转入)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籍科。

(四)学校审定与公示

1.1月15日—19日,教务处学生处在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公布后,审定转专业学生的期末成绩是否存在挂科,如存在挂科,不予通过。

2.1月31日前,学生处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通过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厅备案后,进行学籍异动调整。

五、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本学院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政策解读,引导转专业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二)转出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学生拟转入二级学院需做好转入学生考核。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在未获学校批准前,仍应参加原专业学习,转专业审核通过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四)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各部门要加强审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15036146075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