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2025届全体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早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特别说明: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建议2023-2024学年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先选择获得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02
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03
申请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上申请(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
学信网学籍信息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中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页。
(2)残疾证: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合同: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零就业家庭证明
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5)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包含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政策享受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没有证明材料的可出具由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
(6)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证明材料。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5、6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当地派出所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三)学校初审(8月15日至9月10日)
9月10日前学校将根据系统校验结果及学生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初步审核意见。
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于符合申报条件但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需在9月10日前按退回原因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再提交等待审核,否则视同放弃。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见附件),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学校进行人工审核。逾期未交的视同放弃。
(四)申领材料提交(8月15日至9月12日)
1.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证明材料,只需打印申报表(系统审核表)提交学校。
2.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人工审核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各学院应对于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毕业生,应严格审查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学生申请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分开排放,系统审核表和人工审核表分开)一并报送就业服务中心,报送截至时间9月12日12:00。
截至9月12日12:00未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9月15日至10月底)
9月15日至10月10日,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并由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特别提醒:2024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河南省内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如学生持有外省社保卡则申报系统抓取不到金融账户信息影响申报,需申报期内办理河南省内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
省内社保卡具体办理流程:关于社保卡办理问题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因线上途径办理省内社保卡时并非立即收到社保卡,故提醒注意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务必提前办理。
04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确保此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二)加强指导。各学院要加强跟踪指导,指导学生进行申请操作,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帮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三)严格审核。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开展初审工作。要认真初审全部申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认真初审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四)严明纪律。各学院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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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