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我学院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经学院评审,公示名单如下:
2022级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刘倩
因国奖名额及人员发生变更,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发生相应调整,名单如下:
励志奖学金(调整):23市场营销一班  李委桥 
国家助学金(新增):23市场营销一班  陈毅
公示期为:11月8日—11月14日,欢迎全院师生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学院。
联系方式:
原老师:19139967473,电子邮箱:mao-gemini@qq.com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