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寒假将至,我校发现有个别企业中介利用在校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开始面向学生招聘短期工,还有个别中介公司雇用在校学生作为代理或中介,私自夸大工作条件及待遇,组织学生利用假期外出务工,扰乱了我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时,这种私自组织的务工行为在交通、住宿、劳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且负责组织的中介或代理学生往往还要收取劳务提成,严重侵犯了学生利益。近年来,省内、外各高校因学生外出打工发生的问题较多,学生失踪、被拐卖、受骗、参加传销被控制等案件时有发生;劳动时间过长、薪酬不兑现或不足额兑现的权益纠纷经常发生;有关学生不听劝告,最终交了路费,部分学生无工可打,甚至无路费返回。
为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班级学生、学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要维护我校安全稳定及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校外任何组织或个人私自在校园内张贴招工广告或从事宣传、组织外出务工的各种活动。严禁任何学生团体和学生个人私自以“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外出务工活动。
2.严禁学生个人或学生组织为任何工厂、公司、中介机构、劳务代理或用人机构组织学生外出打工,一经发现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生纪律处分严肃处理。
3.对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务工,且巧立名目收取费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规模和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现已组织的应立即中止,并返还所收取的费用,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将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如有学生不听劝告擅自参加假期打工,纯属个人行为,在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等突发事件,一切后果自负。
在此声明:我校没有组织、委托、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学生寒假期间外出打工或实习。
监督举报电话:15839447376、15225071797
学生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