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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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4-1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石,对于确保资助资源合理分配、助力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意义重大。为全面、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切实将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依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以及《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郑商旅院〔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认定时间

对于2023级、2024级在校学生,原则上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认定;对于2025级新生,应于9月20日前完成认定。

三、认定机构、认定对象、认定程序、认定依据和等级等

严格按照《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郑商旅院〔2025〕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上报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XXX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备案表》(附件12纸质稿和电子稿)

2.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纸质稿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测评表》附件4,纸质稿);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品质民主评议量化表》(附件5,纸质稿);

5.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xx班级民主评议情况登记表》(附件6,纸质稿)

6.XX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7,纸质稿和电子稿)

、工作要求

(一)组织专项培训,认真学习认定办法

学院组织各年级各班级评议小组集中培训学习《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郑商旅院〔2025〕21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相关要求,熟练掌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评议办法与认定标准,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整个认定工作必须牢牢恪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则,坚决抵制并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认定结果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

(三)严格执行认定程序

严格依照认定程序稳步推进工作,规范材料审核流程,确保审核过程严谨、规范、细致。同时,规范公示流程,在公示环节务必切实做好学生隐私保护工作,严禁泄露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