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是维护贷款学生权益、确保贷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后续服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25届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
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流程
(一)学生补充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1.各二级学院通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资料维护”,详细登记本人相关基本信息,重点登记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
2.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二)学校资助专员进行数据变更确认和毕业确认审核
1.学校资助专员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更新个人信息的毕业生“学生状态”是红色字体显示的“已变更”,选中单个学生操作页面下方的“变更确认”,弹出窗口显示学生更新前后信息。如确认学生信息完善,点击“同意”即可更新;如学生信息填写不完善,需通知学生完善信息或由经办人通过“修改”功能代为完善信息(如就业单位、联系电话等)。
2.进行毕业确认:资助专员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管理系统,进入“贷后管理—毕业确认”页面,已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毕业确认状态显示的是“已申请毕业确认”,选中单个学生操作“毕业确认审核”。
(三)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学生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二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学校存档。并于5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学院辅导员处。
(四)核对信息并提交资助中心
各辅导员要认真核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联系学生进行修改,并将更正无误后的毕业申请表重新提交。其中重点核对预计还款计划、个人签名和摁手印。并于6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摁手印的纸质版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流程
(一)目前生源地贷款系统只有高校客户端,各辅导员通知学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重点保证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
(二)学生通过系统修改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资助专员将在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学生登录系统可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毕业确认表并在上面签字、摁手印。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二份,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一份资助中心存档。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出现信息错误,各辅导员需提醒学生联系其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四、贷款毕业生应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特别提醒:根据最新还款规则,学生可进行提前还款。对于提前还款,借款学生可以随时主动申请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利息逐日测算,不再以月为单位,利息计算到申请当日,且不设还款金额下限。还款资金先由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银联)D+0日扣收,银行再于D+3工作日完成入账、系统更新。
随时还款适用于提前还款和逾期还款,到期还款及合同约定的每年正常还款日12月20日(合同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仍然保持批量扣款。
全年大多数时间学生都可申请随时还款,但是财政贴息申领期、月末前5天、年结、每天23点到24点等时间段除外,具体以学生在代理机构终端操作随时还款时显示状态为准。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原所在学校资助中心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及时还清贷款。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学生处要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门时间、地点对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相关事宜的告知,务必覆盖每一位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牢记本人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确保毕业后联系畅通。
(二)严格时间,按时报送
原则上每位贷款毕业生必须申请毕业确认,对因退学、休学、入伍等特殊原因未能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分别填写《2025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附件1)、《2025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未毕业确认统计表》(附件2),并于5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每周通报一次毕业确认进度,计入周考核。
(三)积极宣传,诚信还贷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活动,宣讲下一学段资助政策体系和申请流程,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大力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避免贷款毕业生因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