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推动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强化工作监管,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度全校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各二级学院。
二、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范围涵盖2025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各学院依据《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开展自评和材料整理工作,同时提供自评报告。报告须全面反映考核年度内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所附材料要精简、有针对性,全面体现所对应评价指标的开展情况。
三、评价方式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日常工作记录、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打分。
四、材料要求
各学院需将自评报告及各类评分的依据资料按指标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装订要简洁实用,封面标题为“XXX学院2025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自评资料”,纸张为A4幅面。为方便评分,每项指标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前需单独插入一张异色纸作为分隔标记,异色纸上应注明指标类别及名称。
相关佐证材料务须简洁、翔实、针对性强。纸质自评材料于2026年1月10日前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上报材料须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电子版需以PDF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电子文档应添加书签目录,方便评审。
五、结果评定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进行通报。
2.对考核优秀的学院,学校将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学院予以限期整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自评工作,以考核为契机,认真检查总结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12月23日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学院: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内容与标准 | 评价依据 | 得分 |
1.基础建设(10分) | 1.1机构设置(4分) | 人员配备 | 2 | 成立学院资助工作小组且职责明确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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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置资助专干,并全程参与本年度资助工作,一个学年内无更换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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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制度建设(5分) | 实施细则 | 3 | 对接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相关资助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学生奖助政策执行与实施细则。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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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 2 | 资助工作列入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要点,学院资助工作计划明确、落实到位、总结翔实。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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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信息畅通(1分) | 信息发布 | 1 | 学生信息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发布、传达是否及时。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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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程管理(80分) | 2.1政策宣传与资助育人(15分)
| “两节课”活动开展情况 | 4 | 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和春季学期结束前向全部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要求每学年不少于2次宣讲活动,每少1次扣2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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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卡”发放情况 | 2 | 按省里要求向全部学生家庭送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向全部受助学生家庭送达《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每缺少一项扣1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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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生资助实践活动 | 4 | 每年寒暑假各开展一次贫困家庭走访活动,每缺少一次扣2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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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活动开展情况 | 5 | 1是否参加我省、我校组织的学生诚信、感恩、励志、政策宣传等相关主题教育活动。缺少任何一项活动均不得分。 2.学院自行组织的资助政策宣传及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等资助育人活动开展情况,每开展1次1分 | 日常报送材料与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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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困难认定管理 (18分) | 程序规范情况 | 8 | 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过程规范,认定结果准确。 | 日常报送材料与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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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报送质量 | 7 |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数据及材料填报及时、准确、完整。每退回修改一次扣0.5分;纸质材料每出现一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扣1分,每返工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 日常报送材料与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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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 | 3 | 院系按照规定公示困难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并且院系应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对异议名单进行答复处理。不公示扣2分,公示时间不足的扣1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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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奖助项目评审管理(25分) | 程序规范情况 | 10 | 严格遵照评审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评选全过程公平、透明、公正,工作效果好,学生无意见。 | 日常报送材料与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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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报送质量 | 10 | 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数据及材料填报及时、准确、完整。每退回修改一次扣0.5分;纸质材料每出现一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扣1分,每返工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 日常报送材料与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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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 | 5 | 获助名单是否按照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不公示扣2分,公示时间不足的扣1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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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兵役资助管理 (10分) | 材料及数据报送 | 4 | 报送不及时扣2分,出错一处扣0.5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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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报多报重复报 | 4 | 要求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提前缴纳学费的,本项不得分; | 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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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 | 2 | 每年春季秋季各报一次,漏报1人扣2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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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国家助学贷款管理(12分) | 贷款需求额度上报情况 | 3 | 不按时上报扣1分;预测金额误差在5%(含)以内不扣分;在5%~10%(含)之间的扣0.5分;在10%以上的本项不得分。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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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完成情况 | 3 | 每出现一人未完成毕业确认,扣0.5分,扣完为止。 | 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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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 | 3 | 每出现一人未按时提交受理证明,扣0.5分,扣完为止。 | 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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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订 | 3 | 每出现一人未按约定到校签订合同,扣1分,扣完为止。 | 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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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绩效(10分) | 3.1学生满意度(4分) | —— | 4 | 学生对学院资助工作总体满意度,依据学生满意度学院排名和打分。参与网上问卷答题的学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本项不得分。 | 调查问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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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学生投诉情况(4分) | —— | 4 | 学生关于学院奖助工作方面投诉,校级投诉一人次扣1分,校级以上投诉一人次扣2分,无投诉此项得满分。 | 资助中心日常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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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资助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获奖情况(2分) | —— | 2 | 获得省级团体奖或表彰得2分,个人奖得1分,获得校级团体奖或表彰得1分,个人奖得0.5分。每项活动按照最高分值计算,不再进行重复累计。 | 学院提供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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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考评 (10分) | 工作配合(2分) | —— | 2 | 积极承担或承办学校资助育人相关工作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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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3分) | —— | 3 | 针对精准资助和资助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予以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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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获奖受助学生典型(3分) | —— | 3 | 能够积极挖掘优秀受助学生事迹并大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典型 | 证明材料、文件、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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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创新(2分) | —— | 2 | 在奖助项目管理、奖助育人载体等方面有创新性举措,特色鲜明,成效明显,每一项加2分,最高不超过2分 | 提供创新举措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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