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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调增调减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1-21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文件规定:“本专科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

我院受助学生熊浩宇因休学,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现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同时,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拟将国家助学金转助至学生张涵。现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院反映。

联系方式19139967473      

电子邮箱:mao-gemin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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