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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生资助小课堂⑤ |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9-29 浏览次数: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一身戎装,肩上担负的是责任;一声敬礼,眼中坚定的是忠诚;一抹身影,在无悔中奉献热血青春矢志奋斗,淬火成钢!携笔从戎,强军报国!

国家为鼓励和支持应征入伍学子,设立了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政策。2024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全体学生带来相关资助政策的全面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一、资助范围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方式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3.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三、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学费补偿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申请流程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复印无效)。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持《申请表Ⅰ》到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3.将《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手写姓名、开户支行及联行号),寄送至辅导员。

4.各二级学院汇总上述材料,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五、学费减免申请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2.学生持《申请表Ⅱ》到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自主就业的退役入学学生需要同时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

3.学生将《申请表Ⅱ》原件和《退役证》复印件,提交至辅导员。

4.各二级学院汇总上述材料,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学费减免。

六、资助年限

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若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15837167281,0371-67386558。

附件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填写及下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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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填写及下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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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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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9日